作为移民业者,在为客户提供对美国复杂移民系统各个方面的建议时,经常会发现很多人对美国官方每月公布的签证公告总是抱怨看不懂。在移民法实践领域,美国绿卡流程大多是以就业为主,这会涉及到提交劳工证申请、移民申请或身份调整申请等,且部分申请人会在海外申请移民签证而不是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后者多以家庭绿卡及BH和难民为主。
每年10月1日是美国联邦政府新财政年度的第一天,随之而来的是公布每财年的绿卡配额的补充。如果取得优先日,就可通过基于家庭类别(FB)或就业类别(EB)的身份调整(AOS)申请获得绿卡,因此,了解几个关键字含义是理解美国每月签证公告的重要因素。本文介绍美国签证公告如何确定FB、EB、AOS申请是否可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以及一旦提交是否可以获得批准。
当前可用(C)、截止日、AOS
AOS申请是将自己在美国的身份从临时移民调整为永久居民的申请,这是获得美国绿卡极其重要的一步。在FB和EB的AOS申请时,需要注意,优先日和签证公告是影响向美国移民局提交申请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优先日是FB或EB移民申请的提交日期,或者是PERM 申请的提交日期(如果需要此类申请)。
这就好像访问行政及服务机构窗口的经验:先到的会拿到一个等待号码,确定在伫列中的位置,然后等待时间——叫号后再提交所需的文书,然后再等待自己的文书工作得到处理,并希望最终获得批准。等到相应队列的长度(在某些幸运的情况下,完全没有队列)通常取决于特定因素,例如正在寻求的服务类型。
申请美国绿卡也是如此:当提交绿卡流程中的第一份主要文件(劳工证申请或移民申请)时,优先日就是首次提交申请的日期。一旦移民申请获得批准,优先日将确定该申请人在现有身份调整申请队列中的位置。当申请人在指定的“柜台”被“呼叫”他们的优先日以申请身份调整时,会面临着不同的等待时间——绿卡流程中的“柜台”取决于两个主要因素的组合:移民分类(即“绿卡类别”)、出生国家。
美国法律限制每个财年的就业类绿卡供应量——它是根据据移民分类和出生国家/地区的组合来分配有限的供应,因此在绿卡需求超过可用供应的“柜台”会形成伫列— —供不应求越严重,排队的时间必然会越长。这就说明为了什么出生在印度和中国的EB-2和EB-3移民经常要等待多年才能在指定柜台“通知”他们的优先日。而出生在大多数其他国家的EB-2和EB-3移民往往不会面临这样的排队。用行业术语来说,在给定“柜台”存在排队意味着与该“柜台”的移民分类和出生国家组合相关的绿卡的可用性是“倒退的”。如果没有排队,则该“柜台”的绿卡可用性是“当前的”(C)。
申请人要密切关注美国国务院每月签证公告中“截止日期”的变化,以找到自己申请AOS(调整身份)的指定“柜台” 。每月的签证公告包含了各种图表,显示针对任何绿卡类别和出生国家组合存在提交身份调整(AOS)申请的伫列——如果存在,该队列会有多长。没有排队的组合被指定为“C”符号——表明绿卡可用——可在该月的任何时间提交身份调整申请(AOS),包括与移民申请同时提交(如果尚未提交,假设已获得任何先决条件的劳工证书)。而需要排队、且绿卡可用性因此倒退的会用“截止日期”来表示,日期越早反映排队时间更长。想要在绿卡可用性倒退的“柜台”调整身份的绿卡申请人可通过比较优先日与每月的截止日期来追踪在队列中的位置——截止日之前的优先日是那些已被“通知”的优先日——表明与当前绿卡可用性的柜台非常相似,可在该月的任何时间提交身份调整申请,包括同意移民申请(如果尚未获得批准,并假设所有先决条件的劳工证书已获得)。
与在行政机构柜台处理一样,身份调整的处理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要注意:申请调整身份的队列需要等待数年的申请人,例如出生在印度和中国的EB-2和EB-3移民申请人,通常会在等待过程中更换工作或雇主——这可能导致重新启动绿卡流程,因为基于就业的绿卡流程通常取决于特定于工作和雇主的。但为了让更换工作或雇主的申请人能够保留自己的排队位置,如果他们是之前批准的EB-1、EB-2或EB-3的受益人,法律允许他们在某些条件下保留其优先日,并根据新工作或雇主成为已批准的EB-1、EB-2或EB-3移民申请的受益人。
另外,美国移民局每月也会发布更新,表明是否使用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的申请日期表或其最终行动日表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身份调整申请(AOS)。
FB的AOS申请
是指除美国公民配偶或子女以外的家庭申请。美国移民法“直系亲属”是指美国公民的配偶和子女,以及美国公民的父母(如果公民年满21岁),这几类是不受绿卡数量限制的——因此,提交AOS申请是不会受到优先日和签证公告的影响。
优先日、签证公告和提交AOS申请
为了有资格在给定月份提交FB、EB的AOS 申请,优先日必须是“当前”(C)的,根据美国移民局使用该月的签证公告表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申请。对于FB和EB绿卡类别,签证公告每月发布两张表:一张用于“申请日”;另一张用于“最终行动日”。如果对于国家/地区和绿卡类别的组合,图表用“C”标记优先日之前的截止日期。在某些月份中,USCIS将使用申请日表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FB或EB 的AOS申请;而在其他月份,美国移民局则使用最终行动日表。无论 USCIS 在给定月份使用哪个图表,优先日必须是该图表中的最新日期,才有资格在该月提交申请。也就是说,即使有专门针对“申请日”的图表,USCIS也有可能(事实上,也很常见)使用最终行动日图表来确定是否可以提交 FB或EB绿卡的AOS申请。
批准AOS申请
正确提交自己的绿卡AOS申请后,决定申请能否获得批准的唯一签证公告表是最终行动日表。在USCIS完成处理自己的申请并认为其实质内容可批准的月份,优先日必须在最终行动日图表中,USCIS才能批准该申请。处理申请涉及美国移民局审查申请内容、发出证据请求、收集生物识别资讯、进行背景调查,以及(如需要)安排面谈等。
优先日和签证公告与AOS申请案件处理时间
根据最终行动日表,优先日生效的时间与USCIS对AOS申请的案件处理时间是一个单独的问题。 USCIS网页上列出的资讯代表美国移民局预计的案件处理时间,无论申请人的优先日是否根据最终行动日表确定。如果在 USCIS 完成处理FB或EB类别的绿卡AOS申请并认为其优点可获批准的月份,根据最终行动日表,优先日为当前优先日,则申请可以获得批准。根据给定月份的最终行动日表,优先日是最新的,这一事实本身并不足以让美国移民局批准申请。相反,它必须是USCIS 完成处理申请并认为其根据其优先可批准的月份。
如果在美国移民局完成处理申请并认为其实质内容可获批准的月份,根据最终行动日表,优先日不是最新的,那么移民局应暂停申请,直到优先日根据最终行动日表变为最新的。最终行动日表。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假设没有所需的文件(例如体检报告)已过期并且美国移民局不会以其他方式寻求更新的证据,申请就可以获得批准。如果所需档已过期或需要更新证据,美国移民局可能会发出证据请求。
普遍认为,美国移民法的复杂性仅次于税法。因此,希望本文可以帮助更好地了解移民流程的这一方面,但实际上没有什么可以替代合格的专业人士在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