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Dec
07Dec

        H-1B每年可用簽證數量都設有年度數量上限——當雇主提交的 H-1B申請數量超過年度上限時,美國移民局會進行抽籤,隨機選擇申請者。

        H-1B上限抽籤是市場對H-1B簽證需求強勁的結果,對於尋求在美國獲得H-1B身份的雇主和潛在員工來說,這是一個競爭過程。 沒有被 H-1B抽籤選中,就要尋找其它可替代的美國工作簽證選項了。

以下是一些可取代H-1B的美國非移民工作簽證:
L-1(公司內部調動簽證)
        L-1簽證是一種允許跨國公司將某些擔任管理職位的員工調往其美國辦事處的工作簽證。 如果公司在海外設有辦事處或實體,且相關員工在公司內擁有專業知識或擔任執行/管理職位,就有資格獲得 L-1 簽證。

O-1(傑出人才簽證)
        O-1簽證是一種適用於在其領域(無論是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具有非凡能力或成就的個人的工作簽證。 申請時需要詳細介紹個人成就和對其領域的貢獻。

F-1(OPT/STEM延長)
        持有F-1可選實踐培訓(OPT)身份的就業工卡(EAD)的員工,如果其完成的學位和所提供的職位屬於STEM領域,則可能有資格將其OPT工作授權再延長24個 月。

J-1(實習生或研究簽證)
        J-1簽證包括實習生和研究學者類別,允許個人參加美國的教育和文化交流項目,有兩個不同的類別:

  • J-1實習生:此類別專為尋求在本國無法獲得的特定領域培訓的個人而設計。 實習生必須擁有學位或專業證書以及在美國境外其職業領域至少一年的工作經驗。 J-1實習簽證的最長期限為18個月。
  • J-1研究簽證:此類別適用於目前在美國境外專上教育機構就讀或剛畢業的個人。 實習必須與其學術研究領域直接相關。 J-1研究簽證的最長期限為12個月。

E-2(條約國投資者簽證)
        E-2簽證是一種允許外國人基於對美國企業的投資而在美國工作的簽證。 它是專為來自與美國有商業和航海條約的國家的個人而設計的。
        如果員工的公司由與美國有商業和航海條約的國家的公民擁有,並且他們是同一國家的國民,員工也有資格申請E-2簽證。

E-3 (澳洲公民在美工作簽證)
        如果相關員工是澳洲公民,並且從事專業領域內的特殊職業,他們可能有資格獲得E-3簽證。

TN(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的工作簽證)
        加拿大或墨西哥公民可以申請TN工作簽證。 TN簽證專門針對受僱於某些專業職業的加拿大和墨西哥人,包括但不限於科學、工程、教學和各種其他職業。
        TN 簽證的初始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之後每次以三年為增量延期。 續約次數沒有最高限制,只要保持資格就可以在美國無限期工作。

H-1B1(適用於智利和新加坡公民的工作簽證)
        H-1B1簽證適用於希望在美國臨時從事通常需要高等教育學位或同等學歷的專業職業的智利和新加坡公民。 H-1B1 簽證的初始期限最長為一年,之後每次以一年為增量延期。

IEP(國際企業家創業居留計劃)
        IEP是美國國土安全部授權移民局給予重大公共利益而簽發給在美國創業的外國企業家的一種臨時工作居留。 IEP初始期是二年半,之後可再延期一次兩年半。 值得注意的是:該類別屬於美國國會的parole類,即持有人的配偶自動獲得工卡資格,也允許享受美國社會公共福利。

        當然,還有H2A、H2B類季節性工作簽證,但就不適用於中國申請者了。

評論
* 電子郵件將不會發佈在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