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境外停留时间过长的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人)如果离开美国一年以上,将无法重新入境。SB-1签证,也称为返回居民签证,适用于某些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返回美国的永久居民。
返回居民签证的解释
作为合法永久居民或有条件居民,已将美国作为自己的永久居所,尽管可以出国旅行并持有绿卡重新进入美国,但也是有条件限制的。绿卡在离开后一年内可再次入境——即使有再入境许可(俗称“回美证”)的永久居民最多可以离开两年。无法在相应文件有效期内返回美国的永久居民就需要申请SB-1签证,也就是返回居民签证。
丢失绿卡或回美证
如果遗失了绿卡或再入境许可,但仍在绿卡旅行有效期(1年)或回美证有效期(2年)内,则不需要SB-1签证。
SB-1 签证的资格
美国永久居民申请SB-1签证,需要证明自己:
注意:搬迁回原籍国的人不符合资格——因为他们的目的是离开美国。即使是照顾年迈父母等情况,也要小心谨慎,提供可靠的文件来证明延长逗留时间是自己无法控制的。
申请返回居民身份
如果认为自己符合上述资格,就可以在就近的美国海外使领馆申请SB-1签证,通常需提交以下表格和文件:
记住:美国使领馆有一些特定国家/地区的专门指示,申请前请浏览他们的网站以了解具体详情。
长期居留美国境外的正当理由
长期居留在美国境外可被接受的理由包括:
SB-1签证面试
申请及提交文件成功后,下一步具体行动取决于各地美国使领馆的安排,他们会在SB-1面试前提供相关说明。一般来说,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文件:
预约面试的处理时间可能需要几周甚至几个月的时间。持有有效 SB-1签证的个人无需额外文件即可搭乘前往美国的轮船或飞机等。
如果SB1签证被拒,还有哪些选项
若未能提交足够证据,移民官也可能会拒绝申请。许多情况下,最终结果都是需要当事人再次申请美国永久居留。对于家庭类移民,亲属又要再次提交I-130表格(外籍亲属申请表)来启动该流程。